关于筛选增补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实验室的公告

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筛选增补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实验室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筛选增补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实验室的公告

 

 

为了保质如期完成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公开筛选增补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检测实验室所需条件

 

1.山西省内持有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实验室。

 

2.具备较强地下水和土壤检测能力。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应至少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35项常规指标(39项常规指标扣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

 

3.具备相应样品保存、运输能力等必备的硬件条件,确保检测工作不受影响。

 

4.承诺优先安排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工作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向参与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按附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文件(PDF格式)刻录光盘一份。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11号,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监测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已入围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筛选备案的实验室,无需重新申报。

 

联 系 人:土壤生态环境处 崔海英 张 雷

 

联系电话:0351-6371026

 

联 系 人: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龙 玮 胡亚辉

 

联系电话:0351-6816821、6816859